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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风机全球化出海暗礁

2011年7月19日 1520

    美国能源部部长朱棣文在去年底的一个预言说对了——中美两国正在重演美苏在1950年代的“星球大战”竞赛。他警告说美国人已经落后,但在6月7日,美国似乎赢得了一场小型角力。 

  当天,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在美国向世界贸易组织起诉中国为风电企业提供补贴后,中方已迫于美方的压力停止了补贴。他们认为这有助于为美国清洁技术企业和工人提供公平环境。 

  这一补贴是指财政部于2008年出台的《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中国境内的中资及中资控股风机制造商,满足有关创新条件的首50台风电机组,按600元/千瓦的标准予以补助,相当于2011年风机企业售价约七分之一。其中,整机制造商和零配件制造商各分一半。 

  但这场“失利”在中国风电行业似乎没有掀起任何波澜。华锐风电高级副总裁陶刚向《环球企业家》表示,由于是针对研发期,且有只针对少量风机,补贴取消对国内风机行业并无实质性影响。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告诉《环球企业家》,“中国风机补贴是研发上的补贴,与风机销售成本没有必然联系,美方的诉讼要求本来就很没有道理。”而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则回应称,事实上中国早在2010年起已不再实施风电补贴项目——这或暗示中国公司并不因此在美国市场获益。 

  也许是美国人小题大做了,但这的确是过去一年来美国对待中国新能源企业尤其是风机制造商高度戒备的延续。 

  过去五年,中国风电行业(尤其在制造领域)发展强劲,全球前五的风机制造企业中有两家来自中国。大部分时间段里,中国企业忙于国内市场每年翻番的增长而无心他顾,但随着国内市场在2010年下半年增长放缓已成定局,羽翼逐渐丰满的中国公司开始筹谋全球市场。 

  去年年底,美国《纽约时报》2009年金风科技生产的三台风机驻立在明尼苏达UILK风电场为例,展示出美国风电行业对中国企业进军美国市场的担忧。这种担忧事后证明并非空穴来风。2010年年末,金风科技在美国市场取得了超过100兆瓦的订单,还有三一电气和国电联合动力实现了在美国市场的破冰,分别获得10兆瓦和9兆瓦的订单。 

  与很多“中国制造”一样,中国企业有高竞争力的价格。同时中国公司经过全球最大风电市场——中国的历练,在技术和质量上也过得去。但更为重要的是,在美国经济复苏不振的背景下,中国企业的资金却非常充裕,这让他们能够在这些投资不菲的风电项目提供项目贷款。“相信未来两到三年,肯定会在海外市场会有很好的发展。”秦海岩说。 

  潜在威胁 

  对于中国雄心勃勃的风机制造商来说,此次补贴取消事件仍必须给予足够重视。美国美复能源总裁陈航向《环球企业家》指出,中国企业并不能以此次补贴无关重要来评估其刚刚开始的全球化征程,因为他们看不到进入美国市场“暗的敌人”,不知道对手潜伏在在哪。 

  陈航在与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交流中得知,由USW提交的针对中国政府对新能源补贴的5800页报告,是由一个参议院办公室递交给USW的。申述提案提出后,在美国得到了参众两院和商业团体的支持。位于华盛顿的美中商会(U.S.-China Business Council)主席约翰.弗里斯比在一份声明中说,这起申述案“似乎是恰如其分的第一步”,美国第一大风机制造商GE就是美中商会的投资者之一。在陈航看来,此次补贴取消实则是美国工业界为应对中国风机企业而采取的主动防御措施。就结果来看,亦验证了美国本土其在游说政府方面的能力。 
中国风机企业大举进军美国市场,自然会对美国风机制造商利益造成威胁,也必然招致对方反击。“技术、成本都不是问题,最关键的问题是中国企业对于美国市场法规、文化的了解。”秦海岩说。 

  除了游说政府这一传统做法外,美国企业擅于利用专利来进行市场竞争。比如通用电气(GE)就在美国注册了风机里安装齿轮箱的专利,迫使进入美国市场的每一台带齿轮箱的风机必须支付给其一笔专利费用。陈航介绍,中国企业的应对方法应该是找律师进行专利侵权的风险评估,将风险量化,评估费用约每台风机10万美元。或者像日本三菱一样,认为GE的专利不合理,利用法律途径进行诉讼。“日本企业知道利用美国手段来对付,而中国企业要么是等对方专利过期,要么视而不见。”陈航说。 

  类似于专利的准入壁垒,中国企业随时可能触礁。中国政府对风场运营商的补贴主要体现在电价上,而美国的补贴主要以退税的方式进行,因此美国风电场投资方中有一非常关键、但中国风场投资中没有存在的角色——税务投资人。成为税务投资人的前提,是已经在美国交纳一定量的税,还未在美国建造生产基地的中国风机制造商很难满足。税务投资人一般占整个风电项目投资的20%—30%,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获得政府30%的税收返还。其他风电项目资金来自贷款,中国企业的优势在于70%的项目贷款上,然而在税务投资人环节上却很难跨越。 

  由于税务投资人对风险的承受力较低,他们并不倾向于选择尚未在美国市场上得到检验的中国风机。“唯一的办法就是中国企业要用美国人能接受的方式来与这些税务投资人交流,减少风险。”陈航说。这包括对中国风机质量进行第三方认证,提供更加透明、详细的风机运行数据,建立美国的全面服务和商务体系。 

  此外根据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1603条款,在今年年底前建设的风电项目,可以获得项目投资30%的现金补贴来替代30%的税务返还。现金补贴可以消除项目税务投资的压力,对中国风机企业而言更有优势。但1603条款2011年12月31日失效以后,很有能不再延长——中国企业的时间窗非常有限。 

  除去美国市场存在的壁垒外,中国风机企业自身也存在诸多不足。过去一年,陈航一直试图帮助中国企业将风机卖到美国市场。他发现,中国人一般都盯在100兆瓦以上、几亿美元的项目,这样的项目前期投资至少需要两三百万美元。但因大部分中国风机制造商都是国有企业,没有人敢承担万一项目流产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致使很多前期投资迟迟不做决策。另外,中国企业审批项目时间太长,一个项目审批时间至少4个月,如果需要报备发改委审批的3亿美元以上项目则长达10个月。美方投资者也无法经受如此漫长的等待时间。 

  所以说,这将是一场持久战——无论对于中美两个国家,还是落实到商业层面的中美风机制造商而言,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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